2017-11-03 17:38

如何賣土地〔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國營事業必須投入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但可採取限制性招標,不受「政府採購法」之限。為促進國營事業帶頭從事研發、創新,新修「產創條例」明定,國營事業須投入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只要2年未達標,就由經濟部會同該國營事業主管機關建立檢討及調節機制,國營事業因此所辦理的採購案,可採限制性招標,不受「政府採購法」之限,因此所獲之研究成果,亦得由執行單位授權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之限。不過執行研發、創新的國營事業,必須建立智慧財產管理機制,確保智財品質,落實智財保護、布局與流通運用。在智財流通運用時,已具無形資產資格,應進行評價並登綠於經濟部臺北市松山區法拍屋所指定的資訊服務系統。經濟部則應會同金管會建立無形資產評價機制、資料庫及評價人員,協助呈現產業創新之價值,以利於新創產業向金融機構取得資金。新修條文也鼓勵政府機關、企業採購軟體、創新產品或服務;經濟部得會同各部會訂定共同供應契約,政府招標也可優先採購將軟體、創新產品。軟體、創新產品所需之檢測、審核、認證、驗證,可享減免規費之優惠?彰化縣員林市法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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