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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規定捷運站內不能從事商業活動。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甜點店業者在台北捷運站內快閃面交被規勸,事後開直播怒罵北捷。律師林智群今天在臉書貼文表示,店家不懂《大眾捷運法》等相關法律問題還在其次,真正問題在不知好歹。林智群指出,店家說一次才賺多少錢,「但就是因為妳是小本生意,沒賺多少錢,才要特別留意違法風險,」捷運站一旦開罰1500元起跳,問業者,「你跟7個人交易,有賺到這個數字嗎?」他還點出,為什麼捷運站人員一直勸導?是因為他不想罰你錢,不然直接開罰就好了,有什麼投訴去跟法官說。人家不想罰你,是好意,搞不清楚狀況、不知好歹,就是如此。林智群表示,做生意若頭惱不清楚,會不知道自己承受了多少法律風險,把別人的善意當成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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